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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易是透過虛擬通路,消費者無從在購買商品或服務前,對於商品或服務內容進行檢視,僅能單方面依照業者提供的文字或圖片敘述判斷是否購買,消費者保護法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提供消費者7日的「鑑賞期」,鑑賞期並不是提供消費者免費試用7天,在這鑑賞期間內都可向經營業者解除買賣契約。 然根據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統計,101年消費爭議申訴案件中與郵購買賣相關之件數約有667件,約佔案件總數6,486件的10.28%。其中以商品是否遭拆封使用爭執最多,其次則是商品與網頁描述內容不符等。以購買服飾商品的數量最多(160件),其次分別為電器(61件)、電腦(53)、通訊(46)等周邊商品及玩具商品(26件)。 部份業者會片面要求退貨商品之完整性而主張「拆封不退」,然消保官指出,消費者倘在收受商品後,若不拆封無從在購買商品或服務前,對於商品或服務內容進行檢視,也就無法就商品的外觀、材質、顏色、大小等交易重要內容進行檢視,因此,消費者檢視商品後若認為與網頁所載內容有所差距,即應通知業者解約,另業者主張「拆封不退」,與消保法賦予消費者的鑑賞期規定有所牴觸,應屬無效。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惹毛了一消費者,客戶感到不爽,有機會就會告知周遭人士,店家損失的客戶很可能不只一個。
如對方火氣很大,絕對要避免和客戶在賣場上發生退貨爭執,以免影響商譽,及影響賣場內消費氣氛。
由於近來網路交易之安全性及便利性日漸提升,且平版電腦及智慧手機的普及,也促使消費者願意使用網路購物方式來進行消費。根據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統計,去(101)年消費爭議申訴案件中與郵購買賣相關之件數約有667件,約佔案件總數6,486件的10.28%。其中以購買服飾商品的數量最多(160件),其次分別為電器(61件)、電腦(53)、通訊(46)等周邊商品及玩具商品(26件)。相關糾紛類型以商品是否遭拆封使用之爭執最多,其次則是商品與網頁描述內容不符等。 店家允諾退貨沒做到法院判賠 有一女性消費者花7萬元購買一張 床墊,沒想到拆封後卻有濃濃刺鼻的塑膠臭味,通報寢具業者,塑膠臭味刺鼻狀況沒改善下,改要求全額退款卻遭寢具業者拒絕全額退款,這位消費者一怒憤而提告寢具業者請求全額退款。 台北地院判定床墊本身雖無瑕疵,但塑膠臭味來自塑膠封套,業務員曾允諾不滿意可退貨,因此判寢具業者敗訴, 然因本案購買時有被單當贈品,贈品被單已使用過,因此寢具業者須扣除贈品價金後退還6.3萬元,給女性消費者,全案仍可上訴。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惹毛了一消費者,客戶感到不爽,有機會就會告知周遭人士,店家損失的客戶很可能不只一個。
如對方火氣很大,絕對要避免和客戶在賣場上發生退貨爭執,以免影響商譽,及影響賣場內消費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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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編號:17372 | 發表對:17372 回應 | ||||||
名流精品社於PChome商店街網站銷售經典米奇•高密度超細纖維厚毛毯,商品製造地為「全程臺灣製造」,然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廣告標示案關商品製造地為「全程臺灣製造」,與實際產品標示為「中國製造」不符,且名流精品社自承為作業疏失,誤將「全程臺灣監製」,筆誤為「全程臺灣製造」。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第1112次委員會議通過,名流精品社因於PChome商店街網站銷售經典米奇•高密度超細纖維厚毛毯,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宣稱案關商品製造地為「全程臺灣製造」,就商品之製造地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若有宣稱「原產地」則要與實際銷售商品為原產地所製造,且另在銷售或宣傳時若有使用行銷用語,應提出證實其行銷用語的相關文章或須有客觀數據或調查報告足以證明佐證,若有提出標章認證,應注意 標章認證使用效期是否業已屆至而不得再使用,若已到期應將標章認證移除,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27)日第1112次委員會議通過,名流精品社因於PChome商店街網站銷售經典米奇•高密度超細纖維厚毛毯,宣稱案關商品製造地為「全程臺灣製造」,就商品之製造地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案關商品在「PChome商店街」網站上銷售,廣告標示案關商品製造地為「全程臺灣製造」,與實際產品標示為「中國製造」不符,名流精品社自承為作業疏失,誤將「全程臺灣監製」,筆誤為「全程臺灣製造」,是案關廣告宣稱內容確與事實未合,核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以上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奇雅公司於文筆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網站,就奇雅公司銷售「客房智慧型保險箱NCS-A1」、「客房智慧型保險箱NCS-Y1B」、「冰箱NCF40S」、「冰箱NCF40T」、「電熱水壺NCK-PP1-W」、「保險箱NCS-A3」與「保險箱NCS-C」宣稱「原產地1:台灣」,就「NCF新型態客房冰箱與NCS智慧型客房保險箱」宣稱「品保認證:ISO9001,ISO14001,CCC,CF,UL,CB,台灣BSMI商檢」,以及就「吸收式無聲小冰箱NCF40J-B」、「吸收式無聲小冰箱NCF40JG-B」宣稱「原產地1:台灣」、「通過SGS等國際權威檢測機購測試」與「品質認證:通過ISO14001、UL等多國認證」。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若有在報紙及網站刊載促銷活動, 應注意網頁、DM宣傳廣告宣稱內容是否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若有宣稱「原產地」則要與實際銷售商品為原產地所製造,且另在銷售或宣傳時若有使用行銷用語,應提出證實其行銷用語的相關文章或須有客觀數據或調查報告足以證明佐證,若有提出標章認證,應注意 標章認證使用效期是否業已屆至而不得再使用,若已到期應將標章認證移除,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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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編號:17366 | 發表對:17366 回應 | ||||||
奇雅公司於文筆網路科技有限公司網站,就奇雅公司銷售「客房智慧型保險箱NCS-A1」、「客房智慧型保險箱NCS-Y1B」、「冰箱NCF40S」、「冰箱NCF40T」、「電熱水壺NCK-PP1-W」、「保險箱NCS-A3」與「保險箱NCS-C」宣稱「原產地1:台灣」,就「NCF新型態客房冰箱與NCS智慧型客房保險箱」宣稱「品保認證:ISO9001,ISO14001,CCC,CF,UL,CB,台灣BSMI商檢」,以及就「吸收式無聲小冰箱NCF40J-B」、「吸收式無聲小冰箱NCF40JG-B」宣稱「原產地1:台灣」、「通過SGS等國際權威檢測機購測試」與「品質認證:通過ISO14001、UL等多國認證」。 然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該等商品均為中國製造,且品質認證相關宣稱亦無法提供相關認證之依據,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 網站刊載之廣告與商品之原產地、品質為虛偽不實規定,公平交易委員會第1110次委員會議通過,處奇雅公司新臺幣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若有在報紙及網站刊載促銷活動, 應注意網頁、DM宣傳廣告宣稱內容是否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若有宣稱「原產地」則要與實際銷售商品為原產地所製造,且另在銷售或宣傳時若有使用行銷用語,應提出證實其行銷用語的相關文章或須有客觀數據或調查報告足以證明佐證,若有提出標章認證,應注意 標章認證使用效期是否業已屆至而不得再使用,若已到期應將標章認證移除,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本(6)日第1110次委員會議通過,奇雅有限公司(下稱奇雅公司)於網路就冰箱、電水壺與保險箱商品宣稱原產地台灣及通過多項國內外認證,就商品之原產地、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奇雅公司新臺幣5萬元罰鍰。 以上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宣稱「原價」、「市價」與實際價格不符罰5萬長榮家具行於報紙及網站廣告刊載 「5尺二線獨立筒床墊」、「原價$22000」、「促銷價$1990元」,「美國原裝進口席夢思名床」、「原價160000」、「斷頭價18800」,且於所示原價價格加註打叉記號,宣稱各商品之「原價」、「市價」價格, 經公平會調查發現,長榮家具行未曾以廣告所示「原價」或「市價」銷售各該商品,僅以略高於廣告所載「促銷價」、「斷頭價」、「特優價」之價格銷售,則其實際銷售情形,與消費者自廣告所獲促銷前後價格優惠幅度甚大。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101年9月5 日第1087次委員會議通過,就商品之價格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命該事業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前揭違法行為, 爰引公平交易法第41條,處以新臺幣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若有在報紙及網站刊載促銷活動, 宣稱「促銷價」、「斷頭價」、「特優價」價格銷售,則要與實際銷售與消費者自廣告所獲促銷前後價格優惠幅度印象相符,且應注意網頁、DM宣傳廣告宣稱內容是否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另在銷售或宣傳時若有使用行銷用語,應提出證實其行銷用語的相關文章或須有客觀數據或調查報告足以證明佐證,若有提出標章認證,應注意 標章認證使用效期是否業已屆至而不得再使用,若已到期應將標章認證移除,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源興行銷公司廣告不實公平會罰5萬源 興公司於案關網站宣稱「秘寶天天抽 航海王限定版iPad2乙組(iPad2+航海王iPad2機殼,市值20,000元)」等語。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源興公司自承案關網站於101年3月17日開始刊載,惟iPad2係於101年3月8日宣布降價3,000元,源興公司並無立即於網站反映「航海王限定版iPad2乙組」真實之市價,致廣告刊登初始之市價即與實際不符,對守法競爭同業產生不公平競爭,核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1年11月28日第1099次委員會議通過,源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於網站刊載「秘寶天天抽 航海王限定版iPad2乙組(iPad2+航海王iPad2機殼,市值20,000元)」等,就贈獎之價值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 若有刊登行銷廣告,廣告刊登初始市價即善盡廣告真實表示責任,要與實際價格相符,且注意行銷廣告表示之內容與一般消費大眾之認知不能有相當大之差距,其差距不能逾越一般大眾所能接受之程度,或是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若有廣告即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表示之內容, 已違反公平交易法,小心因此遭公平會罰款且商譽受損。 |
回應編號:17355 | 發表對:17355 回應 | ||||||
亞東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及弘暉科技有限公司因於GOHAPPY線上快樂購物網站銷售行車記錄器,宣稱廣告標示案關商品鏡頭解析度表示為「500萬CMOS」,與所附說明書記載僅有100萬畫素不符,涉違反公平交易法。
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鏡頭解析度為「500萬CMOS」與所附說明書記載僅有100萬畫素不符,弘暉公司自承為作業疏失,誤載他款行車記錄器規格,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就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各處亞東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及弘暉科技有限公司新臺幣5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刊登宣傳廣告,若有架設網頁、印製DM宣傳廣告,應注意在銷售或宣傳時若有使用行銷用語,應提出證實其行銷用語的相關文章或須有客觀數據或調查報告足以證明佐證,若有提出標章認證,應注意標章認證使用效期是否業已屆至而不得再使用,若已到期應將標章認證移除,宣稱內容是否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23)日第1107次委員會議通過,亞東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亞東公司)及弘暉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弘暉公司)因於GOHAPPY線上快樂購物網站銷售行車記錄器,宣稱案關商品鏡頭解析度為「500萬CMOS」,就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各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案關商品在「GOHAPPY線上快樂購」網站上銷售,廣告標示案關商品鏡頭解析度表示為「500萬CMOS」,與所附說明書記載僅有100萬畫素不符,弘暉公司自承為作業疏失,誤載他款行車記錄器規格,是案關廣告宣稱內容確與事實未合,核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以上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新聞稿
綠川蜆精網頁宣傳差異過大公平會罰10萬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在網站上或宣傳時,應注意其宣傳差異應為一般或相關大眾所能接受,才不會違反公平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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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編號:17347 | 發表對:17347 回應 | ||||||
新北市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接到民眾陳情,受到廣告吸引向電視購物頻道下單購買商品,向東森購物頻道購買1臺筆記型電腦,等候逾1週未收到商品,亦未收到通知,其主動致電客服人員才獲告知商品熱銷斷貨,將取消訂單。 新北市法制局消保官調查後發現,通常在重播廣告前不會特別向供應商確認可出貨之數量,仍逕依原本排定之日期、時段重播該檔廣告,直到供應商無法供貨,東森購物才驚覺無法依訂單履約,才轉而告知消費者取消訂單。本次事件雖然是因供應商就其商品數量控管不當之疏失所導致,但消保官嚴正駁斥這種說法,並要求東森購物應加強與供應商之聯繫及內部廣告播放之管理,倘未能依廣告內容給付,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關於不實廣告之規定,依法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在招商廣告前應確認有足夠出貨之數量及能力,特別是使用「限量商品」、「最後一檔」等用語之廣告,業者應就商品數量嚴加控管,並確認仍有備貨,才提供相同銷售條件之廣告予消費者,以免違反廣告不實之相關規定。
電視購物頻道商品種類眾多,購物專家卯足全勁積極促銷,不少消費者受到廣告吸引就向電視購物頻道下單購買商品,但新北市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接到民眾陳情表示,其於101年9月下旬向東森購物頻道購買1臺筆記型電腦,等候逾1週仍未收到商品,亦未收到東森購物之通知,其主動致電客服人員才獲告知因該商品太過熱銷斷貨,故東森購物將取消訂單無法出貨。 以上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新聞稿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倘於廣告中以具體文字對商品或服務為表示或表徵,諸如「第一」、「冠軍」或「最大」等最高級用語,否則其廣告即有構成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虞,違反公平交易法。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在銷售或宣傳時若有使用行銷用語,應提出證實其行銷用語的相關文章或須有客觀數據或調查報告足以證明佐證,若有提出標章認證,應注意標章認證是否已到期,若已到期應將標章認證移除,才不會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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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home線上購物網站廣告宣稱「只要1公升油錢的價格愛車多跑30-100公里」,予人印象為該商品具有省油之功效,惟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德百通公司雖提出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研究所、中國國家機動車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及印度車輛研究協會等出具之檢驗報告佐證,惟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意見,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意見,上開中油煉製研究所及印度車輛研究協會出具之檢測報告,均未能佐證系爭商品具節油功效,核屬已省油錠廣告不實! 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2年1月9日第1105次委員會議通過,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德百通企業有限公司於PChome線上購物網站刊登「美國AJ PII 植物性省油錠(汽車專用)」廣告,宣稱「只要1公升油錢的價格 愛車多跑30-100公里」,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就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爰處網路家庭公司及德百通公司各新臺幣8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及創業開店者刊登宣傳廣告,宣稱功效應提出檢驗報告或科學理論依據等客觀具體事證,以為廣告宣稱成效之佐證,若廣告文中有優劣比較或比較表,就應注意比較事業之商品內容,須立於同一基準點所為之比較,要以同等級之服務進行比較,且應提出證明佐證,以避免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另若文中有宣稱參與並獲得評選推薦及獎章,就應提出推薦及獎章證明佐證,避免有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以免違反公平交易法而被裁處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2年1月9日第1105次委員會議通過,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德百通企業有限公司(下稱德百通公司)於PChome線上購物網站刊登「美國AJ PII 植物性省油錠(汽車專用)」廣告,宣稱「只要1公升油錢的價格 愛車多跑30-100公里」,就商品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分別處新臺幣8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系爭廣告宣稱「只要1公升油錢的價格愛車多跑30-100公里」,予人印象為該商品具有省油之功效,一般汽車使用後,可增加行駛里程數至前揭廣告所宣稱之程度。德百通公司雖提出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研究所、中國國家機動車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下稱中國機動車檢驗中心)及印度車輛研究協會等出具之檢驗報告佐證,惟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意見,上開中油煉製研究所及印度車輛研究協會出具之檢測報告,均未能佐證系爭商品具節油功效,而據中國機動車檢驗中心之油耗試驗結果,燃料消耗量雖似有減少,然該試驗報告所載試驗商品「卡奇PII有機燃料油活化劑」尚與系爭商品名稱有別,德百通公司雖稱兩商品相同,係因不同經銷商所取商品名稱不同所致,惟並未提供該試驗商品確為系爭商品或兩者成分相同之具體事證,故系爭廣告宣稱非屬有據,核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省油錠廣告不實!網路家庭公司及德百通公司各罰8萬元 資料來源 :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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