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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餐車經營重點

目前所有行業中成本最低、風險也最低、回收最快、毛利佳,應屬攤餐車業,經營得好獲利比店面經營還好,一個月淨利十幾萬大有人在,但相對付出地體力及勞力率也是佔所有行業前幾名。
 
以一家攤車業為例,總投資成本不會超過二十萬。但如地點佳,扣除所有成本與費用之後,銷售毛利平均在五成以上,大約每月有5至10萬元左右的利潤 ,回收期約一至三個月之間。

對攤餐車而言,人潮就等於錢潮,一般以學校、車站、夜市、市場最佳,住宅區、商業區、 工業區附近也不錯,但這行業選擇地點卻是要小心警察取締,有些加盟公司會依照經驗判斷什麼地點可以擺,攤車會不會遭取締。阿甘建議經營地點最好都能經過評估,成功的機率才會高。以大台北地區的夜市來說,一、二坪的租金,約在1萬元至3萬元之間,中南部常見的臨時性夜市,計價方式以燈泡為主,一燈泡收費約30元左右。
攤車業經營基本條件 ,注意產品的美味與新鮮、工作勤快、準時營業、服務親切、保持乾淨整潔與衛生等。另外攤車業也要有制度化去經營,態度要積極、主動。隨時改進缺失、隨時想顧客的需求是什麼 、開發研究新口味,攤車業成功的另一法則。


擺攤 賣小吃地點和口味相當重要,要找人口流動多的地方,為節省租金地方不須要太大,流動小吃攤車也可以,接下來不斷改善口味,譬如台北人和台南人吃小吃口味就大大不同(台北口味偏淡鹹)不是你東西不好吃而是不適合當地人的口味,價格也很重要,新開的店或攤如能比附近賣價低一點,這樣一直努力3-5月後,生意就會燭漸穩定。

小吃攤更要注意衛生

路邊小吃攤,食物經常暴露在馬路邊,有時風大有時車輛駛過所帶起的落塵與台灣高溫多濕,且溫度高低起伏不定,對食材新鮮和保存造成很大的損傷力,不僅攤家每個月因保存不易所造成的食材耗損成本達千元以上,也給人食物不衛生的壞印象。

為確保食物新鮮衛生,阿甘創業加盟網建議業者可改裝餐車,採用氣冷式全程低溫保鮮餐車,費用約須2萬多元,如此就可在營業時間內全程低溫保鮮,降低落塵感染及細菌滋長,也可達到控管小吃食材地保存品質,降低因保存不易所造成的食材損失、與給人的衛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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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店家騎樓擺攤

有些人擺攤會租夜市旁店家騎樓,這些攤販所要花的擺攤租金是很高的;往往不輸給一些裝潢精美店面所付的租金。有人說那麼流動攤販就不用付租金也用付稅金,很好賺,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有會被警察開單的風險,但說真的,站在生意人賺錢立場來想,如果點好有人潮被開單頻率又不高下,還是值得去擺,畢境還是很有賺頭嘛。

有些人擺攤做生意,想做就做想休就休,這對做生意而言是一大傷害,因為有時有來擺有時沒來擺,顧客常碰壁下會很難經營熟客生意,其實不管是店面還是擺攤,老客人生意絕對佔一大部份。所以建議擺攤業者不管你是合法攤販還是流動攤販,為業績著想,一定要固定地點擺攤且作息正常,才易累積常客。

 

創意小吃攤百萬營收

有一位賣蛋捲路邊小吃攤老闆,結合小吃與設計行銷,打造出一個路邊攤百萬營收奇蹟,也替自己創造出新的經營格局。

該路邊小吃攤業者為鑽研好吃又不甜的蛋捲口味, 他試了很多品牌奶油,用過許多臺灣品牌和國外進口品牌奶油,發現奶油不是味道太濃、奶香太重就是口感酥脆度不佳,最後選用紐西蘭進口奶油成本雖較高些,做出來的蛋捲口感酥脆有濃厚的奶香味。

路邊攤常讓人覺得很廉價賣的產品不具質感,該路邊攤小吃老闆本身是學美工,再找來設計圈朋友協助設計包裝盒,將天工開物古圖,創意修改成蛋捲圖像,大大違反路邊攤做生意能省則省,節省成本都來不及的經營觀念,共花4萬5000元印製1批精緻典雅的復古包裝,一點路邊攤的氣息都沒有了,跳脫路邊攤產品給人的便宜隨便的感受,提昇蛋捲整體的質感。而且還可大大方方地拿在手上當做禮物送給親朋好友。

台南有家只賣單一樣炸三角骨的鹽酥雞攤,每天傍晚黃昏時才開賣,每天限量只賣三桶三角骨,其附近也有不少的賣鹽酥雞和炸雞攤,如知名連鎖品牌,也有固定攤位經營十幾年的賣鹽酥雞老攤,但其經營績效卻遠不如這家專賣三角骨的鹽酥雞攤。

類似靠經營單一化營業項目打出名氣的店家或攤家,成功案例還不在少數,有意創業者可多加思考其成功之道,對你開店或擺攤創業應有極大的幫助~

所以建議個人或是二人式經營的店面攤位,不論你是開店或擺攤,初創業營業項目最好是盡量單純化,更是要避免採複合式經營,如此考慮是因為初創業經驗不足是其主因,營業項目太雜店家亦較不容易聚焦於一項產品上,商品將不易在市場上突出,如此將很難達到吸引或說服消費者一定要到你店消費的誘因。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台符合你需要並且兼顧美觀耐用的攤餐車, 絕對能夠對您的生意有加分的作用。不論你是要購買或請人做一台攤餐車,建議你先考慮你要賣的產品所需要的器具、空間及煎檯(工作抬)大小,多大尺寸最適合你用,還有你收攤時候攤餐車要擺放在哪,置放攤餐車空間夠不夠大,這兩個問題要先想清楚。

不論攤餐車形狀或大小,設計上或購買上攤餐車盡量以能摺疊收起招牌支架,伸縮自如減少體積為原則,如此才會易於運送和擺放,日後若有跑外場或夜市攤也可放於車上,載來載去,日後不做要頂讓出去也會較易於讓出。

先去看有沒有現成的二手攤車適合於你用的,如果有適合於你用的二手攤餐車,初創業 擺攤餐車用二手的也不錯,等生意做穩後,再花錢換新攤餐車或擴大規模開店營業,也是一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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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攤前做好心理準備

說真的,現今由於競爭激烈,擺攤開店營業要賺錢生存下去,真的很不容易,尤其是在這麼不景氣的環境下,不要天真想說上完技藝班學完小吃會做小吃,辛苦一點擺攤或開個小吃店就一定會有錢賺喔

擺攤做小吃生意地點方面非常重要,盡量選擇不要跟附近的攤家所賣的東西有重複性的地點擺,特別是附近已有一強勢競爭者(知名同業攤位或店家)的地點擺,不僅消費顧客會拿你和強勢競爭者做一比較,比下去的結果,絕大多數新加入擺攤業者都是居於絕對劣勢,往往在拉客上和個人心理上受影響,進而影響你續投入的信心及工作意願。

擺攤這行業不能只是被動等客人上門,是要用熱情和笑臉迎客,偶爾也要主動出擊叫賣邀客,所以擺攤前你自己一定要有心理準備,擺攤做小吃生意就是會讓你覺得身份地位比人矮一截的感受,各種各樣的情況和各式各樣顧客都有喔,譬如下雨全身淋濕,被警方趕來趕去開單罰款這都是常有的事,你都需要忍氣吞聲,也就是要會忍,太衝或沒耐性是做不久的。


一有獨特造型攤餐車搶商機

擁有一獨特風格的攤餐車外型,當然對吸引顧客注意有明顯助益,然要如何才能以最省錢的方式,擁有一獨特風格的攤餐車

攤餐車外型包裝,一般而言,純設計費用會比較貴,若你親戚朋友是開廣告公司或是資深的設計工作室他們也可承接你的設計案件,當然價格就可壓低。除此之外,還可自行設計或是找大圖輸出公司,因為對對他們大圖輸出公司而言,他們看的是後面的大圖輸出、DM宣傳單/面紙、旗幟等等商機,所以其整體設計攤餐車價格會比較低且有談價彈性。當然,如果你攤餐車外型包裝設計想用比較豪華的材質,外型要更有創意搶眼的話,那費用則又另當別論了!
 

要準備一部確定車型的攤餐車,並且想好攤位名稱,告訴他(大圖輸出、設計或廣告公司)你的需求?條列出預計要製作的商品品項與數量,有多少預算?即可委請大圖輸出、設計或廣告公司約略估價,設計費用一般設計都是算面積,看您所需的尺寸大小計


一般攤餐車車體都採用大圖輸出貼圖(可隨季節更換販賣主題),若是請人用彩繪方式畫在車體上,費用一般來講不低,較大圖輸出貼圖高很多,且若要更換,也會較為麻煩,所需費用也比大圖輸出貼圖高。

建議你與攤餐車外型設計一起發包的商品品項有 :
1.招牌及照明燈光(幾面.尺寸)
2.DM宣傳單/面紙
3.紅布條/萬國旗(旗桿.旗座)
4.名片(單面或雙面)
5.價目表或點菜單
6.簡易展示架
7.車身大圖輸出貼圖貼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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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面上的茶飲店大都是以飲料為主要的產品,即使有賣其他的產品選項,一遇天氣轉涼,許多飲料店業者就要開始憂心忡忡冬天一到茶飲料沒生意或生意下滑要怎麼過,為增加店內營收,解決冬天一到沒生意或生意下滑這現況,有的茶飲店家會增賣熱飲,有的會採兩個經營者共同分租利用店面複合經營方式,有的業主甚至於是同時加盟兩不同的加盟體系

有一家茶飲專賣店,老闆在開茶飲店創業之前曾在餐廳工作過一段時間,亦具有丙級執照,原本只提供茶飲和新鮮現打的果汁商品,但為了增加冬季營收,及店面的利用率,有天就突發其想為何不增賣簡易的熱食商品廣東粥及關東煮,採複合平價供應模式經營,增加店內冬季營收,及店面的利用率,成為市面上少有的茶飲複合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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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擺攤要賣什麼才會好賣
現在大量生產製造己經不符合年青人的口味了
現在年輕人的口味是喜愛與別人擁有不一樣的東西
個性化的個人商品製做其實不會很困難
重點是要用心去想
其實有的只是簡單的成品再加工售價就可提昇不少
再加工這裡指的是個人化的商品
,譬如幫年輕人製做公仔、畫Q版人像漫畫,然後結合在手機、衣服、帽子、鑰匙圈等日常用品上發揮空間很廣,都會受年輕人歡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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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盤、小鋼珠、推推樂,這些電玩遊戲機台,有些電玩業者會採寄放和店家分利橍或擺放在夜市供消費者把玩,然而警方認定有違法之嫌,你對此事件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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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分夜市或商圈擺攤業者設有打彈珠、射飛鏢等遊戲攤位,攤位提供展示的獎品包括菸、酒,但消費者中赫見有18歲以下的兒少身影。

社會局將針對上述業者加強發放「任何人均不得供應菸酒予兒童及少年」宣導貼紙,一旦違法最高可處50萬元以下罰鍰,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另夜市或商圈擺攤遊戲攤商提供菸、酒等獎品,卻未加註「不提供未滿十八歲之人菸酒」之警語,依100年11月30日新公布修正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條第三項規定,任何人係不得供應酒予兒童及少年,違反者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供應菸者,則違反菸害防制法第9、13條,最高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呼籲,開店商家創業擺攤者注意前揭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

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吸菸、飲酒、嚼檳榔。
二、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
三、觀看、閱覽、收聽或使用有害其身心健康之暴力、血腥、色情、猥褻、賭博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
四、在道路上競駛、競技或以蛇行等危險方式駕車或參與其行為。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應禁止兒童及少年為前項各款行為。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1條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違反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情節嚴重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其未禁止兒童及少年為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行為者,並得命其接受八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
供應酒或檳榔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供應毒品、非法供應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供應有關暴力、血腥、色情或猥褻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遊戲軟體或其他物品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十萬元以下罰鍰。
 

菸害防制法第9條
促銷菸品或為菸品廣告,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以廣播、電視、電影片、錄影物、電子訊號、電腦網路、報紙、雜誌
    、看板、海報、單張、通知、通告、說明書、樣品、招貼、展示或其
    他文字、圖畫、物品或電磁紀錄物為宣傳。
二、以採訪、報導介紹菸品或假借他人名義之方式為宣傳。
三、以折扣方式銷售菸品或以其他物品作為銷售菸品之贈品或獎品。
四、以菸品作為銷售物品、活動之贈品或獎品。
五、以菸品與其他物品包裹一起銷售。
六、以單支、散裝或包裝之方式分發或兜售。
七、利用與菸品品牌名稱或商標相同或近似之商品為宣傳。
八、以茶會、餐會、說明會、品嚐會、演唱會、演講會、體育或公益等活
    動,或其他類似方式為宣傳。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方式。
 

菸害防制法第13條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
任何人不得強迫、引誘或以其他方式使孕婦吸菸。
任何人均不得供應第一項之物質、物品予兒童及少年。

菸害防制法第26條
製造或輸入業者,違反第九條各款規定者,處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二千五
百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
廣告業或傳播媒體業者違反第九條各款規定,製作菸品廣告或接受傳播或
刊載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違反第九條各款規定,除前二項另有規定者外,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
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

菸害防制法第29條
違反第十三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以下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提供18歲以下兒少菸酒檳榔 商圈、夜市業者觸法

提供18歲以下兒少菸酒檳榔 商圈、夜市業者恐觸法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近來發現有部分在夜市或商圈設打彈珠、射飛鏢等遊戲攤位的業者,攤位提供展示的獎品包括菸、酒,但消費者中赫見18歲以下的兒少身影。社會局將針對上述業者加強發放「任何人均不得供應菸酒予兒童及少年」宣導貼紙,一旦違法,最高甚至可處50萬元以下罰鍰,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

社會局表示,商圈或夜市的遊戲攤商提供菸、酒等獎品,卻未加註「不提供未滿十八歲之人菸酒」之警語,依100年11月30日新公布修正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條第三項規定,任何人係不得供應酒予兒童及少年,違反者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供應菸者,則違反菸害防制法第9、13條,最高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社會局已派社工人員利用社區服務活動之際,對社區、商圈業者發送警語提醒貼紙,提醒業者共創保護兒少社會環境,亦避免受罰。有需警語貼紙之業者亦可洽市民熱線1999轉分機6972~4索取。

 

以上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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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路邊攤或一般服飾店所常能見到的服裝,如果直接到廣東虎門批發,那取得服裝價格,只有台灣市面零售價格40%左右。

一般來講到廣東虎門一次批貨量同色、同款購買須達十件以上,才能以批發價格算計,以在廣東虎門批一件夏季女裝為例,批發單件價格約在人民幣28元(當然量大價就可再壓低),若再加上運費(空運每公斤以八十五元新台幣計),則每件夏季女裝的批發商取得成本價將近150元左右,衣服再轉批賣(批發商約賺20%)給一般服飾店或路邊攤,服飾店或路邊攤購進成本價約是從180元開始起跳,就是市面上常可見的299,399服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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