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被加盟合約五花大綁
有些加盟連鎖體系為了招攬開店創業者加盟無所不用其極,特別是在創業加盟展上加盟業者更是使盡所有招數,就是要逼你加盟開店創業者就範簽加盟合約,有的會呼?你說加盟合約這是公司制式版本,
那麼多人簽了都沒事,現在簽享有特別優惠,你就放一百個心趕快簽。但只要你一簽加盟合約,等你發覺不對勁時,就算找律師來作用也不大,因為已經被加盟合約條款內容五花大綁了。
加盟開店創業自己不多小心謹慎一點的話,簽了加盟合約到時也只能任人宰割,就算打起官司來,法官是只認字不認人,這種定型化契約,內容大多是有利於撰寫方加盟總部的。
但加盟開店創業要有一法律觀念定型化契約,是在雙方皆同意狀況下所簽屬的契約,並非全都不能改,且有審閱權是不需急著簽字,因此可在審慎仔細揣摩內容條款後,要求加盟總部增加有利於己或是較公平的條款在加盟合約內。
簽加盟合約應注意保障商圈條款內容是否合理
通常加盟體系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範圍經營權益保護,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該加盟體系不得再開設第二家分店的限制條款,保護加盟者的營運權益。然實務上,總部若是開在商圈保障以外的地方展店,加盟分店並沒有權利抗議。
但值得一提的是,
某些連鎖體係會因為加盟店增多或某些區域已達飽和狀態時,或是某些經營績效良好獲利豐富的地區,在現今商圈保障限制範圍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分店,於是便取巧發展另一品牌成立另一新加盟體系,以避開不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護限制範圍內了。
基於此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連鎖加盟創業者,在簽訂加盟合約前,不僅要收集該加盟體系過去在市場上有關商圈保障時的處理方式及態度,以做為是否加盟投資的參考。
另在簽訂加盟合約時就有關商圈保障條款內容,對商圈保障的範圍有多大,必須界定的十分清楚,最好是以在電子地圖上精確標定區塊或以街道門號範圍為界定會較沒爭議,而不是以方圓500公尺的說法。另外最好也應載明該體系不得再發展營業形態類似的第二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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