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x企業社於網站刊載印表機等耗材廣告不實罰60萬元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於本(7)日第813次委員會議決議,麥家豪即年x企業社(下稱年x企業社)於網站刊載印表機等相關耗材廣告,宣稱「花仙子全國最大網路耗材王國」、「花仙子全國最大耗材購物網」、「外銷全世界,銷售全球市場千萬顆」、「連續供墨、填充專用墨水,全國最低價,每cc最低0.7元」、「全球破千萬顆,獨家回饋價」、「每支碳粉匣品管嚴格執行上機測試檢測通過,並有製造序號,超高良率約99.26﹪」、「外銷全世界,世界多國認證,品質保證」、「國內第一家完全自行研發並榮獲多國專利的EPSON相容墨水匣」、「榮獲四國專利(臺灣、中國、日本、美國)」、「墨水不含八大金屬,符合環保要求」,就商品之品質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應立即停止該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6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年x企業社於http://www.maypcink.com及http://www.pcink.idv.tw二網站宣稱:「花仙子全國最大網路耗材王國」、「花仙子全國最大耗材購物網」、「連續供墨、填充專用墨水,全國最低價,每cc最低0.7元」等內容,係未經市場調查,而於網站上虛偽宣稱,並無佐證所稱「全國最大」之依據,而「全國最低價」部分,被處分人以其特定商品CANON瓶裝墨水組,1,000 cc瓶裝墨水為計算標準,表示每cc為 0.7元,僅提供網頁商品計算之平均值憑參,惟無法佐證係全國最低價,且並非所有商品皆為每cc最低0.7元。另案關網站內容所稱「外銷全世界,銷售全球市場千萬顆」、「全球破千萬顆,獨家回饋價」等節,年x企業社雖表示係引述其供貨商天威控股有限公司網站之資料,並非指其商品銷售量,惟無法提供資料佐證其真實性,況案關廣告於外觀上揭示其商品銷售數量,足使消費者誤認該事業已達全球千萬顆之規模,致產生商品信賴與提昇交易相對人之交易機會,並足以產生交易上錯誤認知,殆無疑義。又年x企業社案關網站宣稱「每支碳粉匣品管嚴格執行上機測試檢測通過,並有製造序號,超高良率約99.26﹪」、「外銷全世界,世界多國認證,品質保證」、「國內第一家完全自行研發並榮獲多國專利的EPSON相容墨水匣」、「榮獲四國專利(臺灣、中國、日本、美國)」、「墨水不含八大金屬,符合環保要求」等節,上揭文宣內容,已足使消費者對系爭商品產生相當之信賴感,凸顯該事業自身商品之優越性,以爭取交易機會,惟其表示無法提供相關專利證書、檢測報告、認證等資料,核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交易委員會最後表示,本案經審酌年x企業社違法所得、違法動機、危害交易秩序程度、事業規模、違法次數、持續期間、配合態度及悛悔實據等情狀,爰依公平交易法第41條前段規定,命其停止違法行為,作成前開處分。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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