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法院判懲罰性賠償首例
一九九二年美國一婦人在麥當勞打翻咖啡,造成下半身三級燙傷,法院判麥當勞懲罰性賠償二百七十萬美元首例懲罰性賠償案例。
我國引進懲罰性賠償制度後,萬OO量販店推出限量優酪乳特價商品,顏姓婦人連續跑了四趟都買不到,告上法院。地方法院援引懲罰性賠償判決,量販店須賠顏婦2400元損失,創下國內首例懲罰性賠償判決案例。
國內速食店熱飲燙傷顧客,法院援引懲罰性賠償判決首例,發生於2007年4月頂OO燙傷案,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依本法所提之訴訟,因企業經營者之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因過失所致之損害,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以受損金額104萬元一倍以下計算,認為50萬元為適當。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加盟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消費者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請求下列懲罰性賠償金:
1、故意:如果因企業經營者故意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五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2、重大過失:如果因企業經營者重大過失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三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3、過失:如果因企業經營者過失所致之損害,消費者得請求損害額一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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