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經銷之寵物營養食品限制下游經銷商轉售價格公平會裁罰20萬
佑X公司透過業務員以LINE通訊及口頭要求下游經銷商調整商品價格,否則暫停供貨或以缺貨為由不供貨,有限制下游經銷商自行決定轉售商品之價格,涉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之嫌。
經公平會調查,佑X公司與經銷商間就案關「發育寶-S」等商品為賣斷之交易關係,然該公司業務員以LINE通訊要求經銷商「將價格改成7折」、「從349元改成385元」等,並明確表示如不更改售價即暫停出貨,嗣後又改以「目前產品缺貨中」為由未供貨,但實際上佑X公司並無缺貨情形。
又佑X公司另一名業務員以LINE通訊向經銷商表示「原本舊系列都是不能低於七折,新品項最低不能低於九折」,並口頭要求經銷商不得低於佑X寵物產品價格表之一定折數銷售,倘低於佑X公司規定之價格,便可能不供貨。
綜上,佑X公司迫使經銷商以佑X公司所規定之建議售價之折數銷售「發育寶-S」等商品,如此行為已實質限制下游經銷商自行決定轉售商品之價格,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1項規定。
因此公平交易委員會於第1243次委員會議通過,佑X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下游經銷商就「發育寶-S」等寵物營養食品轉售與第三人之價格,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除命其應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並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為維護交易相對人的價格決定自由,公平交易法禁止事業約定商品轉售價格的規範目的,如相關契約條款已明顯有限制下游事業轉售價格決定自由的情形,不論約定轉售價格實際造成的效果或是否執行罰則等,均應認定該約款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8條規定,始得維護下游經銷事業自主決定價格從事競爭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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