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解僱員工回貼笑臉圖法院判笑臉非同意解僱賠38萬
北市法院曾有一判例,僱方用LINE解僱員工,員工用line回笑臉貼圖,僱方就單方面終止合約,員工不服遭片面解僱,提告求償未到期工資,法院判僱方應賠償薪資共38萬5千元。
一許姓女子在時尚診所擔任護理師,雙方簽訂兩年勞動契約,未料合約進行到九個月後,其主管用通訊軟體LINE通知許女:「妳就做到二月底吧!」許女不服遭片面解僱,提告求償未到期十四個多月未到期工資工資,但該主管反駁,許女是自願離職,雙方用LINE談話時,許女還回覆笑臉貼圖。然台北地院認為,用笑臉貼圖不代表同意,診所單方面終止合約,判賠違約金38萬5千元,可上訴。
法官認為,許女貼出笑臉只是配合辦理離職,不代表同意提前解約,且當時許女有回LINE稱:「那合約上寫的賠償未到期工資什麼時候會給?」可見診所提前終止合約,須賠償違約金,審酌許女去年底已找到工作,判僱方應賠償十一個月薪資共38萬5千元。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不論書面或口頭,法律並無規定,只要意思表示到達他方時,勞雇雙方之勞動契約即為終止。因此勞資任一方用LINE通知行使其權利時,
不必得相對人之同意,即發生效力。然,勞工請假時,依法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事由及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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