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抽驗中元節祭祀產品120件 2件水果農藥殘留
中元節即將到來,市府衛生局7月份派員到超市、賣場及一般食品商行、工廠等處,抽驗市售祭祀食品包括糕粿20件、蜜餞32件、調味豆干28件、生鮮豬禽肉20件及水果20件等共120件產品,分別檢驗防腐劑、甜味劑、漂白劑、色素、皂黃、二甲基黃、動物用藥殘留及農藥殘留。
結果發現松青公司潭興分公司的「台灣木瓜」及家樂福公司太平店的「葡萄柚」,2件分別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衛生局已分別在8月18日及20日函移屏東縣政府衛生局、彰化縣政府衛生局後續查辦。
其中松青商業股份有限公司潭興分公司抽驗的「台灣木瓜」及台灣家樂福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店抽驗的「葡萄柚」,共2件分別檢出農藥殘留亞滅培0.07ppm(安全容許量0.01ppm)、撲克拉0.09ppm(安全容許量0.01ppm)與規定不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殘留農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不得製造、販賣、輸入、輸出、公開陳列,違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設定抽驗制度,自行定期採樣送至有TAF/TFDA認證的檢驗室檢驗,並留存檢驗報告備查,做好落實執行上游朔源管理、品質把關;倘若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主動通報所轄衛生局辦理回收。如無法取得來源合格證明時請暫停販售,並於門市明顯處提供合格證明供消費者觀看瀏覽查詢,以維護食用安全及自身商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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