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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加盟連鎖分店每年或每月要負擔促銷推廣費用,但實務運作上集體推廣品牌行銷結果,不一定會對個別加盟店產生直接增加營收效果,因此加盟店主認為配合總部推行的促銷方案是浪費金錢時間人力不需要。因此統計常見加盟糾紛十大原因中,加盟店不願意配合加盟總部所舉辦的集體促銷活動也明列其中,也是很自然。
例如有一外帶冷飲加盟連鎖店辦周年慶活動,加盟總部要求周年慶當天所有加盟分店配合舉辦買一送一促銷活動,我認為促銷推廣開店商家不得不「花錢買人氣」這麼做,但我合夥人可不這樣想,認為小本生意所賺有限,賠本生意那受的起。他還認為加盟總部所說送促銷DM及紅布條旗幟等印製通常都已內含在加盟金內,不用是你自己白白浪費成本,促銷活動辦下來,受利最多是加盟品牌,而非我們經營的加盟分店,加盟分店還有賠錢受害的可能。
會發生總部要求加盟店配合總部舉辦集體行銷活動,但加盟分店不配合的情形,加盟總部與加盟店協調溝通不良,造成雙方認知互動不良,以致支援變成負擔,是其主因。因此加盟總部與加盟店簽合約時應主動說明清楚,加盟總部會要求加盟店配合舉辦的集體行銷活動及加盟店每年或每月要負擔促銷推廣費用的用途,以事先取得集體行銷的共識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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