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感染武漢肺炎或非感染但「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其勞動權益
勞工「感染武漢肺炎」隔離治療者其勞動權益
1.勞工如非因職業上原因感染武漢肺炎,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療養。
2.勞工如經認定是職業上原因致感染武漢肺炎,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給付相當於原領工資之工資補償,若勞工因此所致之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雇主亦應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職業災害規定予以補償。
勞工「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其勞動權益
經衛生主管機關發出「居家隔離通知書」或「居家檢疫通知書」,要求進行「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由於勞工需配合衛生主管機關「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之要求,不得外出上班,無法出勤期間,因不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此未出勤期間,因與請假有所區別,建議雇主以「防疫隔離」註記。
勞工「自主健康管理」者其勞動權益
1.勞工如自行居家休養者,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或特別休假,或與雇主協議調整工作時間。
2.雇主如認為勞工已收到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對其出勤有所疑慮,要求勞工不要出勤,因屬雇主受領勞務遲延,仍應照給工資。
勞工家庭成員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需親自照顧者其勞動權益
1.勞工除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外,亦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者,其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計算,全年共計7日,父母雙方可分別依此規定請假。另勞工提出家庭照顧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且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2.不論是雇主或是勞工,都必須配合防疫,勞工除可依規定請假外,勞資雙方亦可協商調整工作時間,共同為防疫工作盡一分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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