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制度有心要長期經營的加盟連鎖體系,為擴張品牌知名度和擴展市場,會以提供本身既有的經營管裡技術服務商標、品牌商譽,授權予加盟主做商業方面的用途,而收取加盟權利金,將所收取加盟權利金用來增加加盟連鎖體系的營業效益及提昇加盟品牌整體的競爭力。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加盟開店創業者加盟連鎖經營實務運作上,有些加盟總部是採月收制,有些加盟總部是採年收制,也有些加盟總部是不收任何權利金。
有些加盟總部會在簽加盟合約時,以方便或是公司規定為由,要求加盟開店創業者一次即開足合約期限內不同到期年份支票給付加盟權利金,然加盟連鎖經營實務上卻發生過有一加盟開店創業者一次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加盟總部,加盟分店因生意不佳早已停業,加盟總部仍將已收取的支票續軋進銀行取款的加盟爭議事件。
因此阿甘創業加盟網建議加盟開店創業者若加盟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要記得在加盟合約上加註,若發生中途解約,總部必須無條件立即退還未到期的權利金支票。另在簽加盟合約前,如果你評估所使用支付加盟品牌的商標以及商譽的加盟權利金,可為你增加的營業效益超過你所繳交加盟權利金以上,那這樣的加盟投資得到應有的回饋和服務是值得的。但如果您評估即使你不加盟這品牌,還是可以維持現有營業額及收益,或是你認為你所繳交加盟權利金,並無法得到超過權利金以上的營業效益,那您為何要簽約加盟這樣的加盟連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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