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店創業加盟經營管理知識庫 > 營利事業所得稅之退稅及申訴程序稅法上應知 營利事業所得稅之退稅及申訴程序稅法上應知--阿甘創業加盟網開店經營知識庫提供-

創業網首頁  知識庫  加盟網  頂讓網  租店網  廠商網  部落格  小資女性  娛樂百貨  美容  生活技能  網路開店  補教
          餐飲美食  早午餐  特色小吃  異國料理  中式  西式  日式  麵食  咖啡  茶飲冰品  火鍋  餐車擺攤 
  開發加盟品牌刊登廣告業務高手(每筆獎金至少1萬2起跳)

開店創業華人最大最專業資訊網--阿甘創業加盟網--
開店知識  不可不知  開店創業加盟經營知識庫 創業知識  不可不 看
主題:營利事業所得稅之退稅及申訴程序稅法上應知
                              發表對本主題知識專業建言

營利事業所得稅之退稅及申訴程序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阿甘創業加盟網創業市集--上萬筆加盟頂讓開店創業廠商資料供創業者比較參考由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相關法律條文

所得稅法第81條
該管稽徵機關應依其查核結果填具核定稅額通知書,連各計算項目之核定數額送達納稅義務人。
前項通知書之記載或計算有錯誤時,納稅義務人得於通知書送達後十日內,向該管稽徵機關查對,或請予更正。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經查核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該管稽徵機關得以公告方式,載明申報業經核定,代替核定稅額通知書之填具及送達:
一、依申報應退稅款辦理退稅。
二、無應補或應退稅款。
三、應補或應退稅款符合免徵或免退規定。

所得稅法第100條
納稅義務人每年結算申報所得額經核定後,稽徵機關應就納稅義務人全年應納稅額,減除暫繳稅額、未抵繳之扣繳稅額、可扣抵稅額及申報自行繳納稅額後之餘額,填發繳款書,通知納稅義務人繳納。但依法不併計課稅之所得之扣繳稅款,及營利事業獲配股利總額或盈餘總額所含之可扣抵稅額,不得減除。
納稅義務人結算申報,經核定有溢繳稅款者,稽徵機關應填發收入退還書或國庫支票,退還溢繳稅款。
其後經復查、或訴願、或行政訴訟決定應退稅或補稅者,稽徵機關應填發繳款書,或收入退還書或國庫支票,送達納稅義務人,分別退補;應補稅之納稅義務人,應於繳款書送達後十日內繳納之。
前二項應退之稅款,稽徵機關於核定後,應儘速填發收入退還書或國庫支票送達納稅義務人,至遲不得超過十日,收入退還書之退稅期間以收入退還書送達之日起三個月內為有效期間,逾期不退。
納稅義務人依第一百零二條之二規定申報之未分配盈餘,經稽徵機關核定補稅或退稅者,準用第一項至第四項之規定。

所得稅法第100-1條
稽徵機關依第一百條第三項規定退還營利事業八十七年度或以後年度之所得稅款時,應就退稅時該營利事業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內退還,其未退還餘額,營利事業得用以留抵其以後年度應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依本法規定應補或應退之稅款在一定金額以下之小額稅款,財政部得視實際需要,報請行政院核定免徵或免退該項稅款。

公司法第333條
清算完結後,如有可以分派之財產,法院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得選派清 算人重行分派。

稅捐稽徵法第24條
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者,稅捐稽徵機關得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之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其為營利事業者,並得通知主管機關,限制其減資或註銷之登記。
前項欠繳應納稅捐之納稅義務人,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者,稅捐稽徵機關得聲請法院就其財產實施假扣押,並免提供擔保。但納稅義務人已提供相當財產擔保者,不在此限。
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其已確定之應納稅捐逾法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完畢,所欠繳稅款及已確定之罰鍰單計或合計,個人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者;其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在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得由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其出境;其為營利事業者,得限制其負責人出境。但已提供相當擔保者,應解除其限制。
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出境時,應同時以書面敘明理由並附記救濟程序通知當事人,依法送達。
稅捐稽徵機關未執行第一項或第二項前段規定者,財政部不得依第三項規定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出境。
限制出境之期間,自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出境之日起,不得逾五年。
納稅義務人或其負責人經限制出境後,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財政部應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解除其出境限制:
一、限制出境已逾前項所定期間者。
二、已繳清全部欠稅及罰鍰,或向稅捐稽徵機關提供欠稅及罰鍰之相當擔保者。
三、經行政救濟及處罰程序終結,確定之欠稅及罰鍰合計金額未滿第三項所定之標準者。
四、欠稅之公司組織已依法解散清算,且無賸餘財產可資抵繳欠稅及罰鍰者。
五、欠稅人就其所欠稅款已依破產法規定之和解或破產程序分配完結者。

開店商家加盟特色優勢及加盟應注意那些事項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此照片與內文無關)

稅捐稽徵法第28條
納稅義務人自行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溢繳之稅款,得自繳納之日起五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屆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
納稅義務人因稅捐稽徵機關適用法令錯誤、計算錯誤或其他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稅捐稽徵機關應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二年內查明退還,其退還之稅款不以五年內溢繳者為限。
前二項溢繳之稅款,納稅義務人以現金繳納者,應自其繳納該項稅款之日起,至填發收入退還書或國庫支票之日止,按溢繳之稅額,依繳納稅款之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退還。
本條修正施行前,因第二項事由致溢繳稅款者,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前項情形,稅捐稽徵機關於本條修正施行前已知有錯誤之原因者,二年之退還期間,自本條修正施行之日起算。

稅捐稽徵法第29條
稅義務人應退之稅捐,稅捐稽徵機關應先抵繳其積欠。並於扣抵後,應即通知該納稅義務人。

稅捐稽徵法第35條
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應依規定格式,敘明理由,連同證明文件,依下列規定,申請復查:
一、依核定稅額通知書所載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應於繳款書送達後,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三十日內,申請復查。
二、依核定稅額通知書所載無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應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之翌日起三十日內,申請復查。
三、依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受送達核定稅額通知書或以公告代之者,應於核定稅額通知書或公告所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三十日內,申請復查。
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遲誤申請復查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一個月內,得提出具體證明,申請回復原狀。
但遲誤申請復查期間已逾一年者,不得申請。
前項回復原狀之申請,應同時補行申請復查期間內應為之行為。
稅捐稽徵機關對有關復查之申請,應於接到申請書之翌日起二個月內復查決定,並作成決定書,通知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為全體公同共有人者,稅捐稽徵機關應於公同共有人最後得申請復查之期間屆滿之翌日起二個月內,就分別申請之數宗復查合併決定。
前項期間屆滿後,稅捐稽徵機關仍未作成決定者,納稅義務人得逕行提起訴願。

稅捐稽徵法第38條
納稅義務人對稅捐稽徵機關之復查決定如有不服,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經依復查、訴願或行政訴訟等程序終結決定或判決,應退還稅款者,稅捐稽徵機關應於復查決定,或接到訴願決定書,或行政法院判決書正本後十日內退回;並自納稅義務人繳納該項稅款之日起,至填發收入退還書或國庫支票之日止,按退稅額,依各年度一月一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退還。
經依復查、訴願或行政訴訟程序終結決定或判決,應補繳稅款者,稅捐稽徵機關應於復查決定,或接到訴願決定書,或行政法院判決書正本後十日內,填發補繳稅款繳納通知書,通知納稅義務人繳納;並自該項補繳稅款原應繳納期間屆滿之次日起,至填發補繳稅款繳納通知書之日止,按補繳稅額,依各年度一月一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本條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日修正施行前,經復查、訴願或行政訴訟程序終結,稅捐稽徵機關尚未送達收入退還書、國庫支票或補繳稅款繳納通知書之案件,或已送達惟其行政救濟利息尚未確定之案件,適用修正後之規定。但修正前之規定有利於納稅義務人者,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下列有那些營利事業所得稅之退稅及申訴程序稅法上應知知識及實務案例!

回應主題共有2 9

目前頁數:1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回應主題:營利事業所得稅之退稅及申訴程序稅法上應知:(1)

回應編號:9720

境外公司假出口真退稅負責人遭判刑及補稅案例

國稅局聯合檢調機關查獲一宗經營廢棄物清運公司將貨物以小三通方式銷往大陸地區,未取得合法出口報單文件,與境外公司合謀以假交易方式,高報出口單價、製作不實外銷交易文件,向稽徵機關申報核退營業稅款750萬餘元,詐領國庫退稅。案經檢察官以違反商業會計法等規定提起公訴,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確定。

國稅局說明,轄內甲公司從事廢五金、電子零件等產品之進、出口買賣業務,103年至107年間向國內電子零件製造廠商,標購「其他混合五金廢料」並取得合法進項憑證,甲公司將標購貨物利用小三通方式銷往大陸地區,因未能取得合法出口文件,無法申請退還外銷貨物之進項營業稅款,竟聯合境外香港A公司進行假交易,以低價金屬粒料或混合五金產品,混充成高價之電子五金貨物報關出口到境外香港A公司,並製作不實出口文件,據以向國稅局申報出口金額計1億5,482萬餘元。案經海關發現異常通報國稅局查核,國稅局配合檢調機關搜索,查獲甲公司詐領營業稅額750萬餘元;另查獲該公司漏報國內銷售額5,945萬餘元,補徵營業税297萬餘元及裁處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電商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高報出口單價、製作不實外銷交易文件或虛報外銷零稅率銷售額退還進項營業稅款,如經查獲涉有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或以詐術方式詐退稅捐者,除補稅處罰外,將移送檢調機關依法偵辦。


回應主題:營利事業所得稅之退稅及申訴程序稅法上應知:(2)

回應編號:6103

對稽徵機關核定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如有不服應如何申訴?

經稽徵機關核定的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納稅義務人如有不服,應依稅捐稽徵法第35條、第38條規定敘明理由,連同證明文件,依照下列規定申請復查:
1.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定稅額通知書上記載有應納稅額或應補徵稅額者,納稅義務人應於繳款書送達後,於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0日內,申請復查。
2.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定稅額通知書上記載沒有應納稅額或應補稅額者,應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後30日內申請復查。
3.納稅義務人或其代理人,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遲誤申請復查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1個月內,可以提出具體證明,並同時補行申請復查期間內應為之行為,但遲誤申請復查期間已逾1年者,不得申請。
4.稽徵機關於接到復查申請書後2個月內未作成復查決定者,納稅義務人得逕行提起訴願。
5.納稅義務人如果對稽徵機關的復查決定仍有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回應主題:營利事業所得稅之退稅及申訴程序稅法上應知:(3)

回應編號:6102

公司於清算完結前後應如何辦理退稅

依公司法第83條及財政部61年6月23日台財稅第35155號函規定公司清算期間,在未向法院聲請清算完結前,其清算不論是否已逾公司法所定6個月清算期限,倘有應退稅款,均應由清算人代表公司具領。

如依法清算完結後始發生退稅款者,經公司利害關係人依公司法第333條規定,聲請法院重選清算人後,再由法院選派之清算人代表具領。

 

回應主題:營利事業所得稅之退稅及申訴程序稅法上應知:(4)

回應編號:6101

目前營利事業所得稅的退稅有下列兩種方式:

1.利用存款帳戶直接劃撥退稅:自92年7月1日起,稽徵機關已開辦營利事業所得稅退稅採用轉帳退稅。有關申請書表可至本局網站下載,下載路徑:(www.ntbt.gov.tw/服務園地/下載專區/其他/營利事業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只要於申請書填妥公司(商號)在參與金融資訊系統連線之金融機構開立之新臺幣支票存款、活期存款單位名稱、帳戶號碼、存款人名稱、存款人統一編號及負責人身分證字號等資料後,加蓋公司大小章(不一定需要銀行印鑑章)並附存摺影本供參,寄交營業地址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辦理即可。申請書只需填寫一次,以後年度均適用。退稅款入帳後,稽徵機關亦將寄發通知書,告知稅款已入帳。

2.寄發退稅支票:如果未採用劃撥退稅方式,稽徵機關會直接郵寄退稅支票給受退稅人,以供其存入金融機構,透過票據交換方式,領取退稅款。

 

回應主題:營利事業所得稅之退稅及申訴程序稅法上應知:(5)

回應編號:6100

稽徵機關退還營利事業年度或以後年度的所得稅款時,有無限額規定?

依所得稅法第100條第3項、第100條之1及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98條之1,稽徵機關退還營利事業經復查,或訴願,或行政訴訟等行政救濟確定應退稅款時,應就退稅時營利事業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的餘額為限,其未退還部分可留抵營利事業以後年度應納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又為確定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的餘額,稽徵機關依所得稅法第100條第3項規定退還營利事業年度或以後年度之所得稅款時,應通知營利事業依限提示退稅時的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資料,營利事業未依限提示或未提示者,稽徵機關得依查得資料,在其餘額內退還。

 

 

回應主題:營利事業所得稅之退稅及申訴程序稅法上應知:(6)

回應編號:6099

欠繳應納稅款稽徵機關會有那些追繳營利事業所得稅稅款措施?

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時,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稽徵機關可以通知有關機關(例如:地政事務所或車輛監理機關),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的財產範圍內,禁止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納稅義務人為營利事業者,並得通知主管機關,限制其減資或註銷之登記。若欠繳應納稅捐之納稅義務人,有隱匿或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者,稽徵機關則可聲請法院就其財產實施假扣押。

另納稅義務人欠稅達一定金額,且經稽徵機關審酌有辦理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必要時,由稽徵機關報財政部函請內政部移民署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但納稅義務人如已提供相當擔保者,可解除出境限制。

 

回應文章共有2 9

目前頁數:1  

   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近火車站及雲科大火鍋店(頂讓) 內湖AI全自動咖啡販賣機(頂讓) 新竹市近車站手搖飲店(頂讓) 新北板橋火鍋店
(頂讓)
中山大學觀海樓餐廳(店面出租) 竹北高鐵旁優質鍋物店(頂讓)
店面頂讓廣告刊登價格流程及範例說明 --阿甘創業加盟網www.ican168.com提供

頂讓店搜尋  登錄店面頂讓   頂讓實務經驗探討   頂讓契約  讓店檢核表  頂店檢核表 頂店步驟

阿甘創業加盟網 www.ican168.com 網站地圖索引

加盟創業資訊
 
加盟總部搜尋
   登錄加盟資訊
   修改加盟資訊
   作廢加盟資訊      
   廣告刊登流程

加盟創業檢核表
加盟合約書範本
加盟創業市調
加盟知識探討
頂讓店面資訊

頂讓店面位搜尋
    登錄讓店資訊
    修改讓店資訊
    作廢讓店資訊
    廣告刊登流程

頂讓統計分析
店面頂讓合約
頂店檢核表
讓店檢核表
頂讓店面實務探討
供貨廠商資訊

供貨協力商搜尋
    登錄供貨商
    修改供貨商
    作廢供貨商
    廣告刊登流程

餐飲業廠商檢核表
零售協力商檢核表

供貨廠商探討
出租店面資訊

店面攤位出租搜尋
    登錄租店資訊
    修改租店資訊
    作廢租店資訊
   
廣告刊登流程

 
出租店面契約書
  出租店面檢核表

  出租店面實務探討
創業加盟市集

餐飲美食創業市集
  
火鍋創業市集 
  咖啡創業市集
  餐車擺攤創業市集
  異國料理創業市集
  早午餐創業市集 
  特色小吃創業市集 
  日式料理創業市集 
  中式料理創業市集 
  西式料理創業市集
  麵食料理創業市集
  茶飲冰品創業市集

娛樂百貨創業市集
  小資女性創業市集
  生活技能創業市集
  美容創業市集
  網路開店市集

補教業創業市集
開店創業知識庫

創業加盟經驗知識庫
開店創業經營知識庫
加盟連鎖經營知識庫
創意創新經營術
店家趣聞軼事
熱門行業創業探討
創業開店市調  
創業開店診斷檢核 
創業技藝職訓機構
創業開店資源下載
創業心理命相

創業命盤解析
成功特質測驗
創業方式測驗
行業適性測驗
經營管理測驗
測驗總攬說明
站外頻道
 

痞客邦 PIXNET

臉書 Facebook
推特 Twiter
撲浪 plurk

廣告服務中心

加盟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頂讓刊登價格/瀏覽率/流程
店面出租刊登/價格/流程
協力廠商刊登/價格/流程

    阿甘服務中心 阿甘簡介服務條款 隱私權聲明使用者分析使用時段分析   留言給阿甘

本頁資訊由阿甘創業加盟網彙整 若有任何建議或疑問,請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