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房東逃漏稅為何國稅局不受理
民眾檢舉房東漏報租金收入,得提供之證明文件房東姓名、出租房屋樓層、門牌號碼、租賃契約書、等可供偵查之具體事證,以供國稅局依規定啟動調查。如果稅捐機關認為有欠缺,會通知檢舉人補證,未補證者將無法成案,稅捐機關基於保障納稅人權益的原則,亦不會逕行濫查。
國稅局指出房客列舉申報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額,並不須要取得房東同意,但因列報租金支出資料可能會增加房東租賃所得,有些房東會以調漲租金為手段阻止房客列報,不少房客選擇暫時隱忍,待退租後就檢舉房東逃漏稅,只是有部分檢舉案因未能提供租賃契約書、給付租金等證明文件,以致國稅局不受理。
如果要檢舉房東逃漏稅,須具備六大具體事證,國稅局才能據以辦理。第一是檢舉人姓名及住址;第二是房東姓名、住址;第三是租屋的坐落地址;第四是房東涉嫌逃漏稅的年度;第五是租賃契約書;第六則是房客的給付租金證明(如轉帳紀錄、支票匯款單、現金簽收紀錄)。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創業者、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者,房東出租房屋全年收取的租金,可減除必要損耗與費用(例如地價稅、房屋稅、向金融機構借款購屋所支付利息等)後,以餘額申報為租賃所得;若無法提供相關憑證,可用租金收入總額的43%為必要損耗與費用,也就是以57%計算租賃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報稅。往年有短漏報租賃所得者,在未經國稅局調查或被人檢舉前,應儘快辦理補申報並補繳稅款,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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