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責發生制變更為收付實現制須於9月30日前向國稅局提出申請
執行業務所得者原先採用收付實現制計算所得,需事先向國稅局提出申請,即可改採權責發生制計算所得,權責發生制變更為收付實現制時亦同。
依據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規定,執行業務及其他所得者所得之計算,應以收付實現為原則。惟業者若依規定保持足以正確計算其執行業務(其他)所得額之帳簿憑證及會計紀錄者,得採用權責發生制計算所得,且須於年度開始3個月前,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核准,權責發生制變更為收付實現制時亦同。
執行業務(其他所得)者會計制度之變更,依規定須於年度開始3個月前,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核准,亦即業者如欲於明年採用權責發生制計算所得,最遲須於今年9月30日前向事務所(診所、補習班等)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申請核准,明年1月1月起始能採用權責發生制計算所得。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執行業務者創業者、開店業者,特別是加盟連鎖經營業者,欲申請改採權責發生制之業者,執行業務者改採權責發生制計算所得,須於9月30日前提出申請,,可至該局網站「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專區」下載「執行業務者使用權責發生制記帳申請表」(連結至稅務入口網)使用。(網址如下:https://www.ntbk.gov.tw;路徑:首頁/服務園地/主題類/稅務專區(依稅目區分)/所得稅類/申報所得稅專區/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專區,或掃描以下Q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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