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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晚上燈光一開用來照射食物的燈管聚光處常聚集很多會飛的小昆蟲~
而且常常會掉落在盤子中~
讓人有衛生欠佳的感覺
我要如何請這些不速之客遠離∼
回應編號:17476 發表對:17476 回應
加盟茶飲業除了考量品牌知名度及茶飲受大眾歡迎程度外,最重要的還是店點所在。 但實務上要加盟茶飲店開店創業,只要是市面上常聽到常看到或是常說出 口的加盟品牌,幾乎都已有人佔據著重要商圈的熱門地段, 舉列來說,你想加盟一知名加盟品牌,好不容易找到一好店點,但發現附近已有同一品牌的連鎖店了,就會因商圈保障限制的關係,你只能被迫放棄,或找另一品牌,但相同的情況還是會一再的重覆發生,要不你就只好屈就於比較差的商圈店點,賭賭看可行不可行,但只要叫的出名號的茶飲品牌,加盟他們,會因跟它們進批買什麼東西都比一般市價貴,因此成本比同業高一些,能打平及付自己的薪水是最為普遍。

要有知名度高的品牌且要有好的地點,是現今要加盟茶飲品牌店,最大困難所在。因此阿甘創業加盟網建議茶飲冰店加盟開店創業者,選擇要以加盟茶飲店開店創業者,可先找一自己的資金 能負擔及地點不錯的店面,高知名度茶飲品牌列為最優先, 但千萬不要一昧的只想要加盟高知名度茶飲品牌,不然你會因品牌關係一直等待, 最後被迫到比較差的店點開設,加盟茶飲店,有好的品牌,沒好的地點銷售往往下場是叫好不叫座,有好的地點但沒好的品牌 搭配銷售,業績衝不高,最後往往會因點好租金負擔重這因素,導致獲利有限或困難,也是枉然。

有好的店點,搭配好喝有特色的知名品牌茶飲,才是加盟茶飲店勝出的王道! 因此在找好一自己的資金能負擔及地點不錯的店面後,可試著多找一些知名度不高或者是剛開放加盟不久 ,但你自己覺得生意好且有特色好喝的茶飲加盟品牌詢問,這樣做一來可減少許多限制麻煩及時間, 二來若選對加盟品牌會隨加盟品牌規模越來越大而水漲船高,也就比較有機會賺大錢,但相對在競爭激烈的茶飲市場中,其 一開始加盟店競爭力會較弱和加盟店經營失敗風險會比較高是其缺點所在。

阿甘創業加盟網另提供有意從事茶飲冰店加盟開店創業者連鎖加盟飲料店調查統計購買飲料的消費傾向顯示,飲料的重度消費者以16-34歲的年輕人爲主,占來店消費總人數的72%強;其中18-29歲的年輕消費者是飲料的最重度消費者,大概占整個來店消費總人數的50%弱,基本上以習慣性購買佔多數,購買飲料的消費傾向最重視口味,其次為購買便利性;20歲以下一般爲不定型消費者,但比較偏愛知名度高的飲料品牌店購買及樂意嘗試和接受新品牌新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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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飲冰店地點評估及分析

若已決定要開一間飲料冰品外帶店店點立地的選擇,絕對是你的第一優先也是最重要的考量。

在挑選飲料冰品外帶店店點時,最重要的是先決定定位,也就是(有無店內座位、外帶、外送)經營型態與消費客群,除非你選擇店點附近賣飲料冰品毛利有高過六成以上,且還有競爭力,不然不建議在吋土吋金的熱鬧商業區黃金地段的大馬路邊設點,因為黃金地段的房租一定不低,光是有人潮,卻會因毛利過低,很容易賺的錢都付給了房東。

因此飲料冰品外帶店店點比較建議設在辦公大樓密集、夜市、百貨公司、大學院校等緊臨主幹道馬路的巷弄內第一家店,因為這些店點本身集客力都不會太差,而這類型巷弄店點和商圈主幹道馬路店租金價格高低差可高達三分之一強。

泡沫紅茶店商業區或住商混合區大馬路旁邊為最佳,阿甘提醒有意想在學校附近開泡沫紅茶店的創業者,應考慮學生有寒暑假及學生消費能力低情形,常常一杯飲料就聊天、下棋、打牌、打發時間一坐一整天。所以找店面時,也要考慮有無其他消費階層如上班族來此消費 。否則寒暑假一來生意就差,這樣經營起來就相當麻煩。店面坪數最少要20坪以上,店面座位要多才能增加業績且桌椅要能移動式較佳,座位安排應用心觀察體會顧客需求,以增加坪效的使用。
小型二至五坪500cc冷飲店,設置地點應以百貨、遊樂區、車站、捷運站出入口、購物街、美食街、夜市、學校門口等人潮多的地方為主。

另外冰飲店以發展貴店獨特口味及風格為主,所以選擇地點時,比較不受限制。但還是要以使用客戶方便性為考量學校附近、百貨、遊樂區、車站、捷運站出入口、購物街、美食街、等人潮多的地方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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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開發地處女地

想開店也找到一很不錯的地點,但觀察其周遭看不到一家同業店,這種現象可能有二種情形。一是同業還沒有發覺這塊未開發地處女地,二是有人經營過但因沒生意就關門或頂讓換人換行業經營。

依現在各行業皆處於飽和競爭的狀態,第一種未開發地處女地,只要是在都會區內可能性都微乎其微,郊區就較有可能發生。所以第二種可能性最高,就是沒有足夠消費人口,可撐起一家店。所以你看到類似的地點時,先不要暗爽竊笑以為揀到寶。

店家可透過觀察上午、下午、晚上各時段的人潮,統計看看經過店門口附近人的屬性,上班族、學生、家庭主婦所佔比率,消費習性及職業類別,而且在平日和周末至少要各算一次,才能知道人潮確實的分佈狀況。再來確定人潮流量 ,一般來說經營販賣愈便宜的商品,顧客愈不願多花錢與花時間,也就是說經營範圍越小,例如便利商店要開曬3分鐘可到的消費商圈範圍內,咖啡業者大約是5分鐘可到的消費商圈範圍內,像早餐店宜開在上班族會走過經過的地方,錄影帶出租店則宜開在回家的路上,也才能判別是未開發地處女地,還是無法經營的沙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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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茶飲店就市要挑人潮多的地方經驗談

在商業區主幹道邊開茶飲店除租金高外,因為大家競爭想吸引過路人車注意 裝潢風格都會較注重投入成本也就會比較高如果租金真是高無法負荷,可選與主幹道交會的巷內開店但在巷內開店前一定要假日和非假日白天和晚上都要多次觀察人潮流量才行。

才不會發生與我犯相同錯誤預期估算人潮差距過多的情形。我曾經在辦公商圈旁巷弄開一xx連鎖茶飲店我還問過xx連鎖茶飲展店經理這地點可以嗎,所得到回答是人潮夠多,點不錯可以經營看看。實際經營後才發覺晚上一到上班族下完班後進入巷弄內的人數就隨著夜色迅速遞減只能作白天的生意真的很難做最後盤讓給一做早餐複合店業者收場。

茶飲店生意要好靠的就是人潮流量所以挑選店面時千萬不要因為租金考量就挑選人潮不多的巷弄內總之,我覺得開茶飲店要事先準備好豐沛的資金,看好地點再來開,要開時寧願選租金稍高一些人潮多的點,會比人潮不多租金低的店,好經營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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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編號:17439 發表對:17439 回應
國內人氣小吃店、大型連鎖店或加盟店,每月營收逾百萬,但並未開立發票,引人爭議。全台人氣小吃店、連鎖店與加盟店,被國稅局目前列為積極輔導開立發票對象有,萬華「兩喜號魷魚羹」、萬華「周記肉粥」,還有「清玉」、「五十嵐」連鎖飲料店,然因加盟連鎖店各地營收皆不同,有些必須開立發票(繳交營業稅率五%),有些免開發票(繳交營業稅率一%)。

自100年5月以來國稅局陸續輔導人氣排隊小吃店開發票,北部地區知名小吃經輔導後開發票,有台北市「阜杭豆漿」、大直「台灣第一家鹽酥雞」、內湖「來來豆漿」、西門町「阿宗麵線」、「鴨肉扁」、「桃源街牛肉麵」、台大「臺一牛奶大王」,永和區「世界豆漿大王」、樂華夜市附近「佳佳香鍋店」中部地區知名小吃經輔導後開發票,有豐原「Mooi摩一五金主題餐廳」、台中市「美味關係」、東海大學附近的「蓮心冰」南部地區知名小吃經輔導後開發票,有台南市「蜷尾家」冰淇淋店,高雄「正忠排骨飯」、高雄「 江豪記臭豆腐王 」、高雄「嘉義第一火雞肉飯」東部地區知名小吃經輔導後開發票,有「公正包子店」和「周家蒸餃」,陸續開發票,繳交5%稅率營業稅。

也有經國稅局派人前往稽查,並觀察營業額確定未達到標準的知名小吃店,給予「本店免用統一發票」認證貼紙,有台南「再發號肉粽」日月潭「阿婆茶葉蛋」,其原因是淡旺季營業額有明顯差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業者應特別注意此修法動態,待立院審議完成三讀後,財政部即有權依法針對營業性質特殊的行業,訂定一定條件基準及課稅範圍,亦即可要求加盟連鎖型態企集的冰品、加盟店、連鎖自助餐、美容美髮業,依法開立統一發票。

相關法律條文

營業稅法第24條
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經營本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特別規定欄所列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部分,得申請依照本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並依第三十五條規定申報繳納。
依前項及第二十三條規定,申請依照本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者,經核准後三年內不得申請變更。

財政部得視小規模營業人之營業性質與能力,核定其依本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營業稅額,並依第三十五條規定,申報繳納。

營業稅法第35條
營業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不論有無銷售額,應以每二月為一期,於次期
開始十五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檢附退抵稅款及其他有關文件,
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其有應納營業稅額者
,應先向公庫繳納後,檢同繳納收據一併申報。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依第七條規定適用零稅率者,得申請以每月為一
期,於次月十五日前依前項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
營業稅額。但同一年度內不得變更。
前二項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者,並應檢附統一發票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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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財政部 新聞稿
 

行政院院會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財政部為配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並期營業稅課稅及統一發票制度更趨合理公平,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並經行政院於今日(102年4月11日)第3342次院會決議通過。  

財政部說明,本次「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如下:

一、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12條有關女性陪侍之茶室、咖啡廳、酒吧等之規定,不符性別平等精神,有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規定,爰將第2款有關「有女性陪侍」之文字修正為「有陪侍服務」。
二、現行營業稅法對於「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尚乏明確定義,考量法制完整性,爰增訂第13條第4項,明定經該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指營業性質特殊,經該部核定免用統一發票而按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
三、鑒於特種飲食業屬奢侈性消費,目前營業稅法採從高稅率課徵;惟實務上特種飲食業營業人經常藉由陪侍、表演節目與餐飲消費分開計稅方式規避稅負,為導正該等營業人取巧規避稅負行為,並減少徵納雙方爭議,爰修正第22條,明定特種飲食業營業人應就其各項收費之銷售額,按特種飲食業稅率計算營業稅額。
四、新制營業稅實施之初,考量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依當時實際情形,使用統一發票確有困難,爰規定其得掣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由主管稽徵機關查定銷售額課徵營業稅。惟時空環境變遷,部分該等營業人之經營規模及營業性質如已具使用統一發票之能力,稽徵機關當得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以符租稅公平,爰修正第24條第3項,明定該部得視其營業性質與能力,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
五、修正第26條,將「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納入由財政部訂定營業稅起徵點之範疇。  

財政部表示,本修正草案除呼應國際重視性別平等議題之潮流,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之規定外,並使營業稅法制基礎更趨完整,亦將統一發票制度更臻合理公平。該修正草案業經行政院院會通過,行政院將於近期核轉立法院審議,該部將積極與立法委員溝通,俾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 財政部 新聞稿


以下是 開店商家& 人氣排隊小吃店開發票
相關稅法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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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額高的開店商家依法要開發票了
財政部期營業稅課稅及統一發票制度更趨合理公平,擬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經行政院會102年4月11日通過「加值型與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修正草案,還要待立院完成三讀,完成修法程序。

財政部89年發布解釋令,大眾化消費餐飲店,例如甜點、冰店、豆漿店、自助餐、便當等,如果業者的營業性質及規模超過一定門檻,就要開立統一發票。但是89年解釋令未涵蓋的行業,財政部就缺乏法源要求這些店家開發票,只能依查定課徵營業稅1%,顯施公平性。因此過去美髮、沐浴、計程車、彩券行及小規模餐飲店,爰規定其得掣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由主管稽徵機關查定銷售額課徵營業稅。現修正第24條第3項,明定該部得視其營業性質與能力,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財政部得視其能力及規模,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營業稅率將由現行1%調高為5%。另財政部也修正營業稅法第12條,爰將第2款有關「有女性陪侍」之文字修正為「有陪侍服務」,凡有陪侍服務的特種飲食業,無論陪侍人員的性別,均納入課稅範圍,在特種飲食業店內消費,包括娛樂表演、陪侍服務、餐飲等,均一率適用25%稅率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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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額高的小吃店要開發票了  

小吃店路邊人氣攤雖然單筆金額不高,但累積起來卻也是很可觀,這當中不乏有營業額上百萬元的小吃店路邊人氣攤業者,國稅局於100年5月全省下動員令,第一波先鎖定清查營業額可能上百萬元的(小店戶)網購名店與百年老店業者,或被認定有能力開發票的小吃連鎖店或是加盟店;第二波鎖定的對象月營業額50萬元至100萬元間的開店商家

稅捐機關將採取站崗點人頭或是費用還原法,估算人氣店家買進多少原料,估算銷售量,賣多少錢這樣,若被查到3次漏開發票,就停業處分。台北市有家老字號人氣魷魚羹小吃店,儘管牆上貼著免用發票,但因生意太好,客人須拿號碼牌等候的店家,就被國稅局列為輔導開發票對象,預定7月起開始開發票給消費顧客。

小吃店路邊人氣攤只要依法申請稅籍,稅務員就會前來查核,判定是否應開發票,如實際看完後每月營業額在20萬元內, 算是(小店戶)小規模營業單位,可免開發票。然若免用發票的小規模營業單位(小店戶),經人檢舉,稅務員前來稽核實際調查後,發現每月營業額逾20萬元,免開發票的低稅權益將會被取消,營業稅率也將從1%跳升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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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編號:17419 發表對:17419 回應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因應「衛生署0527食品安全專案計畫」, 總計從6月1日起全面稽查,至4日止共計稽查883家業者,有21家(2%)不能提供安全證明,其中17家已複查符合規定。6月4日共稽查167家業者,有4家(2%)不能提供安全證明,包括1家食品行(販售湯圓、豆花),3家飲冰品店(分別販賣粉圓、粉粿)。另追蹤複查6月2日開立限改單的10家業者,複查結果均符合規定。

另衛生局截至今日已發放7,277張安心貼紙,業者如有需要,可以準備營業登記證明文件、進貨憑證及上游廠商提供「蓋有公司章及與正本相符之安全具結證明及檢驗報告」後,逕向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南區1樓)辦理驗證。

阿甘創業加盟網藉此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餐飲連鎖加盟業者,食品製造業者產製食品如有需要添加食用化製澱粉,應選用合法品項,不應使用未經核准之化製澱粉。在挑選上游供貨廠商時不僅要考量價格,更要考量供貨廠商的食品來源及衛生管理自主能力,清潔衛生、產品是否依標示適當冷凍或冷藏保存販售, 且應主動張貼安全具結證明及檢驗報告於明顯處供消費者檢視,如被查獲未提供具結證明,將會被要求產品下架,如具結不實者或被證實原料違規,還將會被加重處罰。

相關法律條文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一、變質或腐敗。
二、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
三、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
四、染有病原菌。
五、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六、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七、攙偽或假冒。
八、逾有效日期。
九、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
前項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安全容許量及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第一項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雖非疫區而近十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1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一定期間、停業或廢止其公司、商業或工廠登記:
一、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或第十五條規定。
二、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經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
三、違反前條之禁止命令。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3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一、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條所定標準有關衛生安全及品質之規定,經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
二、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八款、第九款、第十三條第二項、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
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所定標準有關食品添加物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之規定,或依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標準有關營養成分及含量標示之規定。
四、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之一所為公告。
五、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一條所為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
六、違反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三條所定管理辦法有關公共飲食場所衛生之規定。
七、經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九條第二項命其回收、銷毀而不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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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6月4日稽查安全證明結果九成符合規定,另開出4張限改單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因應「衛生署0527食品安全專案計畫」,6月1日起全面稽查,今日(6月4日)共稽查167家業者,有4家(2%)不能提供安全證明,包括1家食品行(販售湯圓、豆花),3家飲冰品店(分別販賣粉圓、粉粿)。另追蹤複查6月2日開立限改單的10家業者,複查結果均符合規定,未有被開罰業者。

衛生局6月1日啟動全面稽查,截至今日為止共計稽查883家業者,有21家(2%)不能提供安全證明,其中17家已複查符合規定。衛生局截至今日已發放7,277張安心貼紙,業者如有需要,可以準備營業登記證明文件、進貨憑證及上游廠商提供「蓋有公司章及與正本相符之安全具結證明及檢驗報告」後,逕向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南區1樓)辦理驗證。

衛生局呼籲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類販賣業者,應主動張貼安全具結證明及檢驗報告於明顯處供消費者檢視,如查獲未提供具結證明,將要求產品下架,如具結不實者或被證實原料違規,將加重處罰。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民眾選購澱粉類產品時,應首選已張貼安全合格證明店家,才能吃的安心。若有發現八大類食品未張貼安全證明者,請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02-27208777或市民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110,衛生局將派員下架產品。以上訊息,民眾可上衛生局網站「化製澱粉專區」查詢相關訊息。


以上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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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食品安全專案計畫 相關法經營實務經驗知識 --由阿甘創業加盟網提供

丁烯二酸酐澱粉事件衛生署啟動0527食品安全專案計畫

為解決因廠商惡意添加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造成食品安全問題,衛生署邀請食品管理、科技及公衛、醫學專家研商對策會議決議,啟動0527食品安全專案計畫如下:
一、全國各衛生局完成全面調查,查獲包括順丁烯二酸酐之大盤商1家與經銷商3家,以及含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之製造廠8家與銷售商16家等,違規產品回收、下架、封存,共計約206噸,將由衛生局一週內儘速銷毀。
二、全國各衛生局將於三天內繼續對轄區內所有澱粉製造廠及經銷商進行全面稽查,以確保所有違規產品皆已回收,且無新製不法產品。
三、即日起,所有澱粉類原料提供者必須提供安全之具結證明給所有販賣含澱粉原料產品之業者,包括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類等,販賣業者則必須張貼該安全具結證明於明顯處供消費者檢視。
四、6月1日起,由全國衛生局啟動全面稽查,如查獲未提供具結證明或具結不實者,且被證實原料違規,將加重處罰。
五、加速完成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加重罰則及業者責任。
六、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之檢舉獎金,鼓勵全民參與,杜絕食品違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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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和澱粉公司進口「食用樹薯澱粉清粉(雙文幼粉)」不符罰6萬

怡和澱粉有限公司自越南進口「食用樹薯澱粉清粉(雙文幼粉)」,檢出順丁烯二酸,因廠商不能提具成分分析及安全證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認定檢出工業原料順丁烯二酸,已違反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處分規定,爰引同法第31條處分怡和澱粉有限公司新臺幣6萬元罰鍰。 


 

衛生局抽驗澱粉類原料及產品1件檢出順丁烯二酸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104家源頭食品工廠稽查,抽驗105件澱粉類原料,現已完成檢驗80件,另抽驗市售產品60件,現已完成40件產品抽驗,品項包括地瓜圓、芋圓、粉條、竹輪、魚豆腐、粉圓、板條等產品,其中1件由源頭工廠抽驗澱粉原料檢出順丁烯二酸841.78ppm與規定不符,此次抽驗不合格之原料,抽驗地點位於新莊區「名記豆腐有限公司」,來源為臺南市「三進粉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移請來源縣市衛生局進行後續處辦。

食品如有添加不應使用未經核准之化製澱粉,違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31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違規產品依法應沒入銷毀。

阿甘創業加盟網藉此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餐飲連鎖加盟業者,食品製造業者產製食品如有需要添加食用化製澱粉,應選用合法品項,不應使用未經核准之化製澱粉。在挑選上游供貨廠商時不僅要考量價格,更要考量供貨廠商的食品來源及衛生管理自主能力,清潔衛生、產品是否依標示適當冷凍或冷藏保存販售,以確保食材原料之衛生安全。另外在批購買相關產品時,務必注意不買過白或異常鮮紅,及有嗆鼻、刺激性氣味之食品,儘量選擇包裝完整之產品並注意包裝食品是否有完整標示(如品名、內容物名稱、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有效日期等),也要避免購買來路不明之散裝產品。

回應編號:17410 發表對:17410 回應
為解決因廠商惡意添加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造成食品安全問題,衛生署邀請食品管理、科技及公衛、醫學專家研商對策會議決議,啟動0527食品安全專案計畫如下:
一、全國各衛生局完成全面調查,查獲包括順丁烯二酸酐之大盤商1家與經銷商3家,以及含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之製造廠8家與銷售商16家等,違規產品回收、下架、封存,共計約206噸,將由衛生局一週內儘速銷毀。
二、全國各衛生局將於三天內繼續對轄區內所有澱粉製造廠及經銷商進行全面稽查,以確保所有違規產品皆已回收,且無新製不法產品。
三、即日起,所有澱粉類原料提供者必須提供安全之具結證明給所有販賣含澱粉原料產品之業者,包括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類等,販賣業者則必須張貼該安全具結證明於明顯處供消費者檢視。
四、6月1日起,由全國衛生局啟動全面稽查,如查獲未提供具結證明或具結不實者,且被證實原料違規,將加重處罰。
五、加速完成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加重罰則及業者責任。
六、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之檢舉獎金,鼓勵全民參與,杜絕食品違法事件。

阿甘創業加盟網藉此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餐飲連鎖加盟業者,食品製造業者產製食品如有需要添加食用化製澱粉,應選用合法品項,不應使用未經核准之化製澱粉。在挑選上游供貨廠商時不僅要考量價格,更要考量供貨廠商的食品來源及衛生管理自主能力,清潔衛生、產品是否依標示適當冷凍或冷藏保存販售,以確保食材原料之衛生安全。另外在批購買相關產品時,務必注意不買過白或異常鮮紅,及有嗆鼻、刺激性氣味之食品,儘量選擇包裝完整之產品並注意包裝食品是否有完整標示(如品名、內容物名稱、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有效日期等),也要避免購買來路不明之散裝產品。

相關法律條文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一、變質或腐敗。
二、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
三、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
四、染有病原菌。
五、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六、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
七、攙偽或假冒。
八、逾有效日期。
九、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
前項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安全容許量及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第一項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雖非疫區而近十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1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一定期間、停業或廢止其公司、商業或工廠登記:
一、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或第十五條規定。
二、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經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
三、違反前條之禁止命令。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3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
一、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條所定標準有關衛生安全及品質之規定,經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
二、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八款、第九款、第十三條第二項、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
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所定標準有關食品添加物品名、規格及其使用範圍、限量之規定,或依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標準有關營養成分及含量標示之規定。
四、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之一所為公告。
五、違反中央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一條所為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之規定,經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
六、違反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三條所定管理辦法有關公共飲食場所衛生之規定。
七、經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九條第二項命其回收、銷毀而不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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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資料來源:行政院行政院衛生署新聞稿

順丁烯二酸酐澱粉食品安全事件0527專案

為解決因廠商惡意添加不法添加物,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造成食品安全問題,衛生署長邱文達於5月26日邀請食品管理、科技及公衛、醫學專家研商對策,並於5月27日邀集各縣市衛生局局長進行視訊會議,綜合會議決議,啟動0527食品安全專案計畫如下:
一、全國各衛生局完成全面調查,查獲包括順丁烯二酸酐之大盤商1家與經銷商3家,以及含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之製造廠8家與銷售商16家等,違規產品回收、下架、封存,共計約206噸,將由衛生局一週內儘速銷毀。
二、全國各衛生局將於三天內繼續對轄區內所有澱粉製造廠及經銷商進行全面稽查,以確保所有違規產品皆已回收,且無新製不法產品。
三、即日起,所有澱粉類原料提供者必須提供安全之具結證明給所有販賣含澱粉原料產品之業者,包括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類等,販賣業者則必須張貼該安全具結證明於明顯處供消費者檢視。
四、6月1日起,由全國衛生局啟動全面稽查,如查獲未提供具結證明或具結不實者,且被證實原料違規,將加重處罰。
五、加速完成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加重罰則及業者責任。
六、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之檢舉獎金,鼓勵全民參與,杜絕食品違法事件。
七、跨部會合作:
(一)法務部、環保署、勞委會、經濟部及行政院消保處等單位共同加強化工原料源頭管理及消費者權益保護。
(二)國貿局公告經查有違規產品之廠商,須附政府認證實驗室之檢驗合格證明,始得通關外銷。
(三)衛生署與經濟部共同舉辦澱粉相關業者產官學座談會,加強廠商輔導與教育。
希望藉由全面稽查行動、法規修正、廠商的監督輔導及提高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之檢舉獎金等措施,提升消費者食品安全,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以上資料來源:行政院行政院衛生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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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和澱粉公司進口「食用樹薯澱粉清粉(雙文幼粉)」不符罰6萬

怡和澱粉有限公司自越南進口「食用樹薯澱粉清粉(雙文幼粉)」,檢出順丁烯二酸,因廠商不能提具成分分析及安全證明,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認定檢出工業原料順丁烯二酸,已違反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處分規定,爰引同法第31條處分怡和澱粉有限公司新臺幣6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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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104家源頭食品工廠稽查,抽驗105件澱粉類原料,現已完成檢驗80件,另抽驗市售產品60件,現已完成40件產品抽驗,品項包括地瓜圓、芋圓、粉條、竹輪、魚豆腐、粉圓、板條等產品,其中1件由源頭工廠抽驗澱粉原料檢出順丁烯二酸841.78ppm與規定不符,此次抽驗不合格之原料,抽驗地點位於新莊區「名記豆腐有限公司」,來源為臺南市「三進粉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移請來源縣市衛生局進行後續處辦。

食品如有添加不應使用未經核准之化製澱粉,違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31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違規產品依法應沒入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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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飲料店負責人在100年度給付房東租金,雖然已扣繳稅款並繳納,但沒有在次年101年2月5日前申報扣繳憑單,所轄稽徵機關扣繳檢查後,才補報扣繳憑單,稽徵機關依扣繳義務人除了要扣取稅款並向國庫繳納,必須在次年1月底前申報扣繳憑單稅法規定,飲料店因此被處以罰鍰。

阿甘創業加盟網提醒開店商家經營業者特別是連鎖加盟業業者負責人,應注意扣繳及申報期間,於每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內扣繳各納稅義務人之稅款數額,開具扣繳憑單,彙報該管稽徵機關查核;並應於2月10日前將扣繳憑單填發納稅義務人,以免逾期受罰。除給付租金以外,其他如給付薪資、利息、佣金及權利金等也是一樣,一定要注意在期限內辦理扣繳或免扣繳憑單的申報,以免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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